河北化工行業大排查大整治明確6個重點
近日,省安委辦印發《化工行業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方案》,排查全省化工、醫藥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,重點檢查涉及光氣、液氯、液氨、硫化氫等有毒氣體及硝酸銨、硝化纖維素、硝基化合物等爆炸性危險化學品的化工、醫藥企業,涉及硝化、加氫、氯化、過氧化、重氮化等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、醫藥企業,以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。
專項方案明確了6個方面排查重點。
排查安全基礎管理情況,包括“雙控”機制建設情況,安全領導責任落實情況,特殊作業、外委施工管理情況,以及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情況。
排查生產現場管理情況,包括設計與總圖排查情況、精細化工反應評估情況、生產裝置區“六室”整治情況、物料管理情況、裝置運行情況、重大危險源情況。
排查應急處置能力情況,包括應急預案情況、應急處置演練情況、應急器材和設施情況。
排查消防安全情況,包括消防通道情況、消防器材情況、消防水情況。
排查本質安全水平提升情況,包括“一企一策”制定實施情況,自動化、信息化建設情況,打擊非法違法小化工情況,以及壓力管道、壓力容器情況。
排查煙花爆竹安全情況,包括生產企業情況和經營企業情況。
生產企業重點排查藥物安全管理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、職工及外來人員進出廠登記、企業負責人值班帶班、產品買賣合同及流向登記等制度是否落實;是否建設應用視頻監控系統,是否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;危險性建筑物的內、外部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;“三庫”(成品總庫、藥物總庫和危險品中轉庫)的設置是否滿足實際生產需要;工(庫)房實際作業人員數量是否超過核定人數;工(庫)房實際滯留、存儲藥量是否超過核定藥量。
經營企業重點排查涉危險品總倉庫區、行政區、展覽區是否分區設置,圍墻是否完整,是否設置防火隔離帶;是否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,是否將執法收繳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;庫房作業人員數量是否超過核定人數,儲存藥量是否超過核定儲量;是否私自搭建庫房、陽光棚、走廊等用于儲存;庫房的防爆、防火、防雷、防靜電設施是否設置且有效。